胡锦矗回忆在雅安追踪大熊猫的岁月(五)
不死不活网
2025-04-05 12:05:13
而且由于它们没有直接的商品载体,也无法在市场上出售获利。
中国的乡村振兴是一个漫长的进程,切不可急于求成造成事倍功半,一定要因地施策,探寻符合实际的城乡融合策略。城乡连续体范式将社会定义为一个城乡融合的连续体。
在郊区化、逆城市化和远郊化阶段,随着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互动,中心城区以外的郊区、小城镇和乡村获得了发展。出现明显的城乡连续体空间形态。深化农地制度和农业经营体系改革,进一步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,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,实现农业的转型升级。空间融合,在城乡连续体的城乡交汇处,土地利用多样而混合,形成了一套乡村、城市和自然融合共生的土地利用系统。(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。
改革城乡二元土地制度,通过土地制度改革,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,吸引人口、资本等要素下乡,开放农村发展权。城乡收入差距缩小,生活水平差距缩小。数据会涉及很多权属问题,除了采集权之外,还有储存权、开发权、使用权、访问权、流转权,以及数据所生收益的分配权,等等,当然还有所有权方面的问题。
萨伊型行业面对的是未知需求,开拓的是处女市场,只有极少数先行者,甚至只有一个探索者,成功地踏上了一片全新的市场土地,所以是天然的垄断者,就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样,只由一个人独占市场。但大数据和算法等技术改变了这一切。此外,产业组织政策还应防止对数字创新造成不必要的妨害,并防止对市场化风险资本的正面作用形成不当抑制。因此,对数据和算法的规制,应该成为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的聚焦点。
数字经济绝大多数业务和产业处于新兴和崛起进程中,未来还会有许多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不断诞生并出现于市场。平台的自我优待有很多方式,譬如把自营商品放在更显眼的位置、安排更优先的配送、诱导客户给予更多的好评,或者对其他厂商采取逆向措施,比如进行搜索降级等等。
新经济将突破传统的金字塔纵向结构,向横向、互动、扁平的组织结构过渡,并将引发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结构重大的变革。数字经济领域拒绝交易的主要形式包括封禁、断链、限流、降低便利性等等。即使是游戏和娱乐领域、发布与社交领域,平台企业也可以通过数据的获得来了解不同客户的倾向、意愿和支付能力。Yun(2021)则更加系统地分析了反垄断政策的数字经济盲区(digital blind spots)。
汤琪(2016)更加广泛地分析了数据产权议题,特别是对数据交易中的交易合法性、交易安全进行了分析,建议将数据纳入虚拟财产权之中。根据对我国大量相关文献的分析与概括,吴韬(2016)将我国关于数据权利与权属的主流观点概括为4种:新型人格权说。如果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措施,以及其他规制措施,表面上提高了竞争程度和竞争公平性,但事实上伤害和阻碍了创新,那将动摇动态竞争的基础,并最终损害生产效率和消费者福利。Calvano和Polo(2021)从创新的视角,分析的数字市场的网络效应、数据的重要性以及高集中度现象,强调反垄断政策不应该伤害创新激励机制。
当市场结构不再成为聚焦点的时候,企业行为,即那些排斥竞争或不当利用市场优势地位的策略性行为,以及其他一些受非议的特别行为,则成为主要关注点。更重要的是,这样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我实现,即被资本挑中的竞争者,在获得资本加持后,就有更多的资源来强化自己在产品市场上的相对地位,并设法削弱其他竞争者的市场力量,最终真的成为产品市场的赢家,尽管其在被资本挑中之时并不一定是产品市场最强的竞争者。
这些内生特性具有本质性意义,在探讨数字经济的产业组织和竞争秩序时至关重要。之所以新,是因为在数字经济的发展的初期,大数据投入的重要性和关键性,并没有凸显出来。
因为无论有多么大的算力,无论有多么新的算法,都需要大数据作原料,都是对大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。第四,产生科技伦理方面的问题。数字企业通过各种激进手段,开展市场位置竞争,即使企业陷入长期亏损,也可以维持运营,奥秘就在于,在位置竞争中领先的企业可以获得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大量资金注入。当然,更遥远的数字技术将有哪些品类,现在还难以预料。不断取得突破的互联网相关技术,特别是搜索引擎技术、智能联想技术和其他智能化技术,还极大地降低了市场搜寻和匹配成本,而这项成本自市场诞生以来就一直伴随人们长期存在。江山(2021)的研究也显示,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前20年大部分时间里,美国的反垄断行动处于低谷,但近几年针对数字经济的反垄断监管日趋炽烈。
而数字经济领域的大数据杀熟、低价及零价销售等行为,不但与市场的双边性有关,更与成本分担方式的创新、获取营业收入方式的创新有关,与边际成本预期趋零有关,与对范围经济性的利用有关,也与资本市场对企业的估值有关,只不过数字企业可以方便地利用数据和算法,进行更复杂的设计、更系统化地实施。由于存在这个内生特性,数字企业的成本—收益关系,进而竞争策略及其导致的市场结构,将迥然不同于工业企业。
物质产品和实体式服务要扩展市场,存在很大的运输成本或在场成本,并且需要广泛的分销网络或服务网点,以及存在一些独特的合约成本。总之,为资本设置红绿灯政策,涉及到许多细微举措,应该谨慎对待,特别是国有资本是否可以成为真正的市场化风险资本,在一些重要且敏感行业取代非国有资本而发挥积极作用,有力推动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发展,还需要时间来回答。
与过去相比,与其他成本相比,搜寻和匹配成本近乎于零,极大地改变了交易成本结构,并对合约要点和市场机制产生了重大影响,譬如,智能合约可能大行其道,匿名和虚拟市场变得非常普遍,不同于传统货币支付的另类支付方式被广泛接受,等等。看来,至今为止,仍然没有一个数据权属理论能够确立主导地位。
即使是传统的实体式服务,基本上也是这样的情况。数字企业可以通过算法程序的自动性来遮蔽这种歧视性,从而把歧视行为的责任推给虚拟世界。缺乏极大量和多种类、关联与合成这几个要点,数据就难以产生价值。而且,由于人们和厂商对数字化手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,基于数据和算法的这些典型新行为,会对许多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重大影响。
在前算法时代,在数据成为大数据之前,许多数据毫无用处,恰如随处可扔的废料,所以个体并没有足够的数据权属意识,更不会索取数据的价值。如果没有大数据投入,数字经济就没有了基本原料,就不能进行后续加工和最终提供数字化产品。
利用技术手段设置不同的收费机制,也即改变信息产品的排他性(excludable)或非排他性(unexcludable),从而与非争夺性形成不同组合,既可以成为一件竞争之矛,也可以成为一件排斥竞争之盾。或者说,数字(digital)经济在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数字化(digitalized)的经济活动,也即以0-1编码的计算机信号取代从前的模拟(analogic)信号,而并没有表现为明显的数据(data)经济。
摘要:作为新通用技术的数字技术,给数字经济赋予了如下方面的内生特性:信息产品的非争夺性,信息的边际成本趋零,数字市场在线不在场,大数据成为关键投入品。数字经济领域创迭型产业的市场结构,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内生性。
而在数字经济时代,个人的任何行动、动作、言辞、表情,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,都可能具有可用性,特别是当数据体量膨胀为大数据,低价值密度的数据就具有了挖掘意义,而个人不可能没有任何动作、语言、表情,也不可能对所有动作、语言、表情的信息都选择授权或不授权采集使用。第二大内生特性,就是信息的边际成本趋零。这些基于数据和算法的典型新行为,自动性、隐蔽性非常强,可以大规模、高频率地实施,人们和厂商很可能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,受到自我优待、拒绝交易、差别化定价等方面的对待。总而言之,支撑新式行为的数据和算法,应该成为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的核心关切。
本文通过对数字市场典型新行为的深入解剖,揭示了它们背后的新公害隐患,即数据与算法方面的公害隐患,并提出了建立数权和算责体系的必要性。首先是自我优待(self-preferencing)。
第四大内生特性,就是大数据取代物质材料成为关键投入品。美国《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》就指责谷歌(Google)将有利于自己的搜索结果置于更显眼位置,对竞争者施加算法惩罚和搜索降级。
美国一些议员提出了《数据问责和透明度法(草案)》和《算法问责法(草案)》。进入专题: 数字经济 产业组织 反垄断 数据 。